骆惠宁主持召开十一届省委第139次常委会议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
传达贯彻
全国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精神
听取
第一批主题教育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
11月6日,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召开十一届省委第139次常委会议,传达全国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精神,审议《中共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全省人大立法工作的意见》,听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单位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做出部署,讨论拟提请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的省委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认为,全国省级人大立法工作经验交流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省级人大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我省要认真贯彻。会议指出,做好新时代人大立法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有关部署,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体现到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抓好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民生和社会治理、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形成更多创制性立法成果,体现地方特色,为全面拓展新局面提供法制支撑。要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立法队伍,增强立法工作整体合力,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会议指出,按照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的部署,全省第一批单位积极主动、真改实改,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目前正处于整改工作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中央部署的8个专项整治,统筹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要开门整改,把整改与服务结合起来,把转变作风与解决问题统一起来,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评判监督。要建章立制,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部署,总结主题教育成功做法,加强顶层研究,探索建立重大管用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压实责任,整改牵头单位要进一步负起政治责任,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有针对性地解决尚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更大成效,为“回头看”奠定扎实基础。
会议审议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方案》、《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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